发布日期:2008-09-23
各党支部:
因人员调整,经院党委研究,决定:
撤销教职工支部,原教职工支部组成人员并入机关党支部。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委员会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上一条:关于教职工党支部选举结果和分工的批复
下一条:关于给予冯婷婷等同志表彰和奖励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