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我校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暨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5年3月下旬召开。为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1月2日—1月12日。
二、征集范围
本次教代会提案要求围绕落实学校“十四五”规划等中心工作展开,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工作、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围绕以下主题:
1.紧紧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推进落实,就进一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校院两级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就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如何培养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等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就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升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就加大人才梯队建设力度,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5.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凝心聚力、爱校荣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就改善教职工民生,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回应师生关切的问题,优化提升事业发展保障能力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7.有下列情况的不予立案: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超出教代会职权和学校管理权限范围的问题;未经充分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问题;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宜。
三、征集原则
1.代表性:能反映多数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2.全局性。能站在学校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整体利益,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3.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在学校的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规范性。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晰,一事一案、一事一议,避免一个提案涉及多个事项。
四、征集方式
1.提案需由一位正式代表提出,两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形成提案方为有效提案。提案人、附议人必须亲自签名。提案表见附件。字数一般控制在200字之间。
2.各代表团应提交提案不少于1件,并对提案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于2025年1月12日16:00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代表团要积极组织代表为学校发展提出好的建议。
联系人:于伟迪 联系电话:027-87934402。
武汉晴川学院工会委员会(代)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