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经院党委研究,决定:
一、原第一党支部更名为机关党支部,其组成人员不变。
二、原第二党支部更名为学生党支部,由各系副主任、辅导员、学生党员组成。
三、成立教职工党支部,由各系(教研室)教职工党员组成。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委员会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